另外,那些空置房的房主们如果没有在这个小区居住,尚未享受物业公司给予的服务,便不用缴纳物业费用,如果已经享受到了物业服务,那么不管你的房子有没有人居住,都需要缴纳相对应的物业管理费用。值得注意的是物业所定义的服务类型不仅仅是针对到业主本人,而是小区公摊面积的相关服务,比如清洁等。当然,空置房屋的业主们在缴纳物业管理费用的同时有一个折扣价,只需要缴纳在此居住的业主们的百分之七十左右就可,这对那些空置房的业主们也是一项利好政策。当然,这也就代表只要在本小区购买了房子,只要有公摊面积存在,就算本人长年不在此地居住也需要交纳物业费用,只要小区物业提供了清洁绿化等服务项目都需要被分摊到每位业主的头上。
收并购市场上,也发生明显改变,以往大型企业吞并小型企业是资本流动的主流,但近期大型企业对中小型企业的并购亦逐渐成为市场常态。2021年上半年涉及金额超过10亿元的收并购事件达到4起,更出现了“大鱼吃大鱼”的局面。同时,企业的并购亦并不局限在规模化竞争之上,还延伸至产业链与新价值空间之中,比如卫生保洁、市政、康养文旅等方面,丰富了客户体验的同时,也开辟了新的增量营收空间,预计未来基础物业服务收入占比下降是必然趋势。总体来看,物业服务企业经过多年的沉淀与布局,市场竞争更趋白热化,头部企业依托资本实力、品牌度等优势,推动行业集约化发展,未来行业的马太效应势必进一步加剧。
的物业服务是社区、楼盘的“内涵”。然而,目前我们身边因物业服务“差意”,引起居民无法“安居”的事依然很多。《条例》的正式实施,无疑为解决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及业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支持。 曾有人戏称物业公司和业主的矛盾仅次于“婆媳”矛盾。他们之间为何矛盾重重?诚然,有一部分业主确实因主观或客观原因存在欠费不交、随意破坏房屋结构、占用损害公用设备空间等不良甚至行为。然而,物业公司因处理不当,给业主造成各类不必要的麻烦也是将双方矛盾恶化升级的主要原因。物业公司如果将自己与业主的关系对立化,不将业主看作被服务的对象,而将业主看作被管理的对象,这就很难消除双方的“对抗”状态。业主如果将物业公司看作黑心商家,不支持、不理解物业公司的工作,处处与物业公司对着干,双方矛盾势必会越来越深。双方没完没了如此“互相伤害”,结局只能两败俱伤。